共有房屋是指房屋不僅屬于一方所有,而是幾個人共同對房屋享有所有權(quán),都能對房屋行使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處分權(quán)。
《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》第十條規(guī)定:“房屋所有人出賣共有房屋,須提交共有同意的證明書,在同等條件下,共有人有優(yōu)先購買權(quán)?!币虼?,房屋所有人出賣共有房屋,必須征得共有人的同意,而且必須出具共有人同意的書面證明書,共有人對出賣的共有房屋享有優(yōu)先購買權(quán),能夠優(yōu)先購買,但必須是與其他購買人在同等條件的情況下才享有該項權(quán)利,如果其他購買人提供的條件優(yōu)于共有人,共有人既喪失了該項優(yōu)先購買權(quán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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