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,在太原市場上二手房源交易信息大部分來自于房產中介公司,消費者因缺乏專業(yè)知識和不熟悉交易程序和規(guī)則,很容易掉進陷阱。就此,小編發(fā)布消費警示,提醒消費者購買房屋時,需謹防中介公司5大陷阱。
陷阱一:定金鎖定交易,反悔即侵吞。在交易初期,買方有購房意向,中介公司則立即要求支付“誠意金”、“意向金”等,規(guī)避“定金”的法律約束,試圖預先把部分傭金收入囊中,進而鎖定交易,并制定對中介公司有利的約定,以避免交易過程中受雙方反悔、串通、被同行搶客等不利因素影響導致交易中止,自己分文無收的情況。
陷阱二:隱瞞瑕疵,誤導消費者。中介提供的信息不實有兩個原因:一是業(yè)主沒有如實告知中介,但中介應當盡核對核查義務;二是業(yè)主如實告訴了中介,但中介故意隱瞞,比如房齡、抵押、缺陷等,購房者往往簽了合同后才知道存在不利因素,此時中介往往以“扣定金”來威脅,迫使客戶繼續(xù)交易。
陷阱三:虛假承諾,誘使交易。為促成交易,中介公司工作人員信口開河,做出迎合買賣雙方交易意向的虛假口頭承諾,消費者往往缺乏有效的書面證據不能依法維權。
陷阱四:炮制霸王條款,損害消費者權益。中介公司利用含糊不清、剝奪消費者權利的霸王合同條款,強加買賣雙方履約和違約責任,回避自身違約責任,預設收費陷阱等,比如“因買方資料不實導致交易失敗沒收定金”等霸王條款。
陷阱五:借“變通”操作為由,收取代理費。在二手房交易過程當中,部分中介公司為使買賣雙方滿足房產交易條件,違法違規(guī)代辦、完稅等虛假證明,并趁機收取價格不菲的代辦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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