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了解到,中介故意隱瞞事實或提供虛假情況、購房人未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,市民可拒付中介費。
8日,記者了解到,中介故意隱瞞事實或提供虛假情況、購房人未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,市民可拒付中介費。
雖然有法院審判人員的解釋,李女士還是有點無法接受,她說,如果中介公司與賣房人商量好了,就是向賣房人敲一筆錢怎么辦?
記者了解到,法院在辦理相關案件時,也會發(fā)現中介有故意隱瞞事實或提供虛假情況的問題。法院工作人員告訴記者,有些中介公司不會告訴買房人,房主正在因離婚而爭房產,導致買房人花了錢卻買不到房子,這種情況下,中介費當然不能給付。還有的中介公司隱瞞房屋的質量、房產證等問題,損害了買房人的利益。此外,如果購房人沒有簽訂房屋買賣合同,在買賣不成的情況下,也可以拒付中介費。記者 張焜
查看更多資訊>>延伸閱讀
歡迎投稿: 如果您對房地產行業(yè)有自己的見解,或您在買房、看房過程中有什么心得體會,又或您在貸款、收房、裝修中有什么經驗想和廣大網友分享,歡迎您給我們投稿。稿件一經采用我們會有精美小禮物相贈,以表謝意。來稿請發(fā)至郵箱:pdshouse@163.com 另請在稿件中注明您的姓名和聯系電話,以方便我們和您取得聯系。